规章改了什么,何时开始适用

印尼贸易部2026年第23号规章修订了非全新货物及非危险、非有毒废料的进口规则。修订后的第3条把工业用途旧电子设备列为单独类别。贸易部法律文件系统(JDIH)记录显示,该规章的制定和公布日期为2026年9月9日。

第II条规定,规章自公布之日起满30日后开始适用。本文按规章原文表述生效规则,不把公布日当作生效日;安排货运前,进口商应再向主管机关核实实际适用日期,以及是否另有执行通知。

巴淡岛的适用范围很具体

依第7A条,工业用途旧电子设备只能输入巴淡自由贸易区与自由港区(KPBPB Batam)供当地工业使用。条文并规定,这类货物不得再从巴淡岛转出至其他自由区、经济特区(KEK)、保税区(TPB),或印尼海关区内的其他地点。

进口商须持有有效的NIB,且该编号须具有生产者进口商识别号(API-P)效力。这不是对所有旧电子设备、消费品转售、所有印尼目的地或所有税号的普遍许可。官方附件列出适用税目与商品描述,应逐项核对,不要只看“工业电子设备”这一宽泛名称。

付订金前先确认进口批准路径

第5条要求第3条第1款a、c、d项货物在进入海关区前取得进口批准(PI),其中包括旧资本货物、作为工业原料的非危险废料,以及工业用途旧电子设备。附件说明,电子设备类别申请PI时,如已设立商品平衡机制(Neraca Komoditas),须符合相应要求;如尚未设立,则以巴淡区管理机构协调会议的决定为依据。

请印尼买方和持牌报关代理先确认适用税号、目前的PI签发机关及支持文件,再支付不可退订金。中国供应商可以销售或装运设备,并不代表指定的印尼进口商一定具备该路径下的进口资格。

可执行的采购流程

询价单应写明新旧状态、品牌、型号、序列号、技术用途及拟申报HS税号,并索取铭牌清晰照片、设备状况报告和测试记录,方便进口商对照附件描述。不要只用“工业电子产品”这类笼统名称。

订舱前,请进口商书面确认货物用于巴淡岛工业用途、NIB/API-P状态有效,并已办妥所需PI及支持批准。采购合同、许可申请和装运指示中的品名、数量、单位、收货人及目的地应一致。本文是作业核对清单,不代替法律意见;具体商品问题应向印尼主管机关或持牌报关代理确认。

下一笔订单的检查清单

  • 按官方附件第VII部分核对商品描述及具体HS税号。
  • 确认目的地是KPBPB Batam工业用途,不是转售或转运至印尼海关区其他地点。
  • 核实进口商NIB具有有效API-P效力,并确认PI签发机关和所需依据。
  • 在付订金、放行生产或订舱前取得许可确认。
  • 统一所有文件中的新旧状态、型号、序列号、数量、收货人与目的地。

来源与参考日期

  1. Indonesia Ministry of Trade Regulation No. 23 of 2026 - official JDIH record来源发布日期: 2026-09-09
  2. Regulation No. 23 of 2026 - official full text and annex, Indonesia Ministry of Trade JDIH来源发布日期: 2026-09-09

由亿风采购资讯团队根据下列原始来源整理,并使用 AI 辅助。页面记录来源与核验日期;实际执行前仍应复核目的地要求。内容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