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清公告日与各品目的实施日
台湾经济部于2026年10月2日发布消息,说明标准检验局(BSMI)修订了两份应施检验规定:一份涉及数字摄像机、数码相机等信息商品,另一份涉及视听音响录影、放影及显示类商品。附件分别列出不同实施日期,不能把消息发布日期理解为所有新增品目统一从当天开始检验。
修订内容更新了特定联网摄像机、录影机、显示器及电视的资安测试路径,并将某些不具储存功能的产品纳入检验。新增列检的不具储存功能隐蔽式摄像机自2026年10月2日起实施;新增列检的不具储存功能数字摄像机、数码相机及拼接式显示器,预计自2028年7月1日起实施。部分既有联网产品的证书过渡安排提到2028年6月30日;应按具体品目和证书方式确认。公告所列类别排除属于医疗器材或电信终端设备的产品。
询价前先界定台湾销售型号
不要只在询价单上写“摄像头”或“显示器”。应列出面向台湾市场的确切型号和功能:数码相机还是摄像机;有线、无线或两种联网方式;是否具备储存功能;是否把微型摄像机装入或设计用于装入日常用品。BSMI将隐蔽式摄像机定义为装入或设计用于日常用品、电器用品的微型摄像机,例如书写工具、纽扣、眼镜、手表或USB随身盘,且镜头小于2厘米×2厘米。判断依据不只是商品宣传名称,也包括功能和设计。
视听产品还应区分录影机、放影机、电视机、一般显示器或拼接式显示器,并说明是否联网。让供应商书面指出适用的检验项目和实施日期。公告也说明,复合功能产品或附带属于应检范围的配件,可能还需满足相关规定。
要求与具体型号对应的检验资料
索取面向台湾销售的型号清单、产品照片和说明书、网络接口资料、储存功能说明,以及供应商已有的BSMI验证登记或型式认可文件。核对证书名义人、型号系列和产品配置是否覆盖本次报价型号。若供应商提供资安测试报告,应询问报告对应哪一种公告列明的测试路径,以及BSMI指定试验室是否确认该路径适用于此型号。
附件列有多种可选择的CNS资安标准及组合,而且可选路径会随商品类别和有线/无线联网功能而不同;这不表示每个型号都必须把所有标准逐项测试一遍。应由供应商与指定试验室将具体产品对应到适用项目和可选方案,不要只凭通用宣传资料选择标准。还要在报价和合同中写明检测费用、资料由谁提供、测试周期,以及硬件、固件或型号系列变更后的重新测试责任。
把分阶段日期设为采购节点
若计划在2028年7月1日前后出货,应尽早确认具体型号属于新增列检品目,还是既有品目的修订要求;进口或台湾本地生产前要准备什么资料;现有证书是否需要换发或变更。把文件名称、责任方和最迟交付日,分别写入样品确认、尾款和订舱等节点。不要假设外形相似的型号可以共用一份证书,也不要忽略联网或储存配置差异。
这些是台湾BSMI针对所列产品的商品检验规定,不是印尼或非洲市场的通用进口规则,也不是中国出口管制措施。公告注明货品分类号仅供参考;即使海关或贸易主管部门将产品归到参考号列之外,实际商品仍可能属于应检范围。采购前应向BSMI、台湾海关或合格的本地专业人士核实分类和市场准入要求,不要只依赖供应商的口头说明。
下一笔订单的检查清单
- 在询价单写明台湾销售的确切型号、产品类别、有线/无线联网、储存功能及是否属于隐蔽式摄像机设计。
- 区分2026年10月2日公告/实施日期、部分新增品目2028年7月1日实施日期,以及部分既有证书的2028年6月30日过渡节点。
- 确认BSMI证书和资安测试报告覆盖确切型号、证书名义人、产品配置及允许的测试路径。
- 要求供应商与指定试验室确认是否列入范围,以及进口或本地生产前需要哪些资料。
- 将资料交付、测试成本、型号变更和重新测试责任绑定采购及付款节点;另行核实目的地市场规则。
来源与参考日期
- 公告修正「應施檢驗資訊商品數位攝影機及數位相機等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及「應施檢驗視聽音響錄影或放影機等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来源发布日期: 2026-10-02
- 標準檢驗局公告附件:數位攝影機、數位相機及視聽音響錄影或放影機等商品檢驗規定来源发布日期: 2026-10-02
由亿风采购资讯团队根据下列原始来源整理,并使用 AI 辅助。页面记录来源与核验日期;实际执行前仍应复核目的地要求。内容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