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确认货物是否属于适用范围

海关总署2026年第136号公告于2026年9月8日发布,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公告适用于海关总署公布商品编码范围内的特定易腐烂变质食品和冷冻品,并不是所有冷藏商品或所有出口集装箱都一概适用。操作前应由出口方或报关代理按实际货物及当前编码清单核对。

官方解读说明,适用商品编码范围实行动态管理。只写“冷冻食品”等宽泛名称,不能确认是否在范围内;应留存具体品名、拟申报编码,以及核对适用清单的日期。如果商品不在公布的编码范围内,不要把该公告说成必然适用于这票货的申报要求。

装货前明确由谁办理

出口易腐食品、冷冻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自检,并选用符合清洁、卫生、制冷和密固要求的集装箱。装运前,承运人、装箱单位或其代理人须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出境集装箱适载检验模块,向集装箱存放地海关提交申请,并上传《出口集装箱适载符合性声明》。

海关审核符合性声明,并可对集装箱进行抽查。应把申报及相关海关结果作为装货前的控制节点,而不是等货离港后再补追文件。事先确认申报责任方、谁向买方反馈状态,以及订舱和装货的截止时间。

留意21天有效期

公告规定集装箱适载检验结果在21天内有效,逾期自动失效。出口申报时海关会校验适载检验结果,校验不通过的出口报关单可能依法退单。不要假设提前很久取得的结果,在船期延误、重新装箱或其他变动后仍然可用。

提交出口申报前,请办理方确认结果对这票实际货物仍在有效期内;如果集装箱或货物有变更,也应按要求处理。买方自行制作的表格或供应商的口头、聊天回复,不能替代单一窗口及海关的办理流程。

买方可加入装运计划的核对项

下单或放行货物前,请出口方或其报关代理确认具体商品编码是否在范围内,并指定申请责任方。在装运指示中写明责任人、提交时点、联络人,以及买方可以取得的状态凭据;同时把获批的货物描述和集装箱信息留在订单档案中。

每票适用货物装载前,要求责任方确认所需申报已办理,且结果可用于这票货。如遇船期改配、重新装箱或更换集装箱,应暂停放货,由责任方重新核对有效期和申报状态。本文仅为中国出口特定商品范围的协作清单,不代替法律意见;商品编码和办理细节应向主管海关或持牌报关代理确认。

下一笔订单的检查清单

  • 按实际货物和当前海关编码清单确认是否属于海关总署公布范围。
  • 指定单一窗口申报责任方,并约定装货前的提交时点。
  • 确认生产经营者的自检涵盖清洁、卫生、制冷及密固要求。
  • 核对适载检验结果对实际出运日期仍在21天有效期内。
  • 船期改配、重新装箱或更换集装箱后,装货及出口申报前重新核对状态。

来源与参考日期

  1. GACC Announcement No. 136 of 2026 on container suitability checks for exported perishable and frozen food (government portal reproduction)来源发布日期: 2026-09-08施行日期: 2026-10-01
  2. Qingdao Customs 12360 Hotline interpretation of GACC Announcement No. 136来源发布日期: 2026-09-28施行日期: 202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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