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確認貨品是否屬於適用範圍
中國大陸海關總署2026年第136號公告於2026年9月8日發布,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公告適用於海關總署公布貨品編碼範圍內的特定易腐敗變質食品及冷凍品,並非所有冷藏貨品或所有出口貨櫃一律適用。作業前應由出口方或報關業者依實際貨品及現行編碼清單核對。
官方解讀說明,適用貨品編碼範圍採動態管理。只寫「冷凍食品」等概括名稱,不能據此判定是否在範圍內;應留存具體品名、預計申報編碼,以及查核適用清單的日期。若貨品不在公布的編碼範圍內,不要把該公告說成必然適用於這票貨的申報要求。
裝貨前確認由誰辦理
出口易腐食品、冷凍品的生產經營者應自行檢查,並選用符合清潔、衛生、冷藏及密固要求的貨櫃。裝運前,承運人、裝箱單位或其代理人須透過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的出境貨櫃適載檢驗模組,向貨櫃存放地海關提出申請,並上傳《出口貨櫃適載符合性聲明》。
海關會審核符合性聲明,並可能抽查貨櫃。應將申報及相關海關結果列為裝貨前的管控節點,而非等貨物離港後才追補文件。事先確認申報責任方、由誰向買方回報狀態,以及訂艙和裝貨的截止時間。
留意21天有效期限
公告規定貨櫃適載檢驗結果於21天內有效,逾期自動失效。出口申報時海關會核驗適載檢驗結果,核驗未通過的出口報單可能依法退單。不要預設提早很久取得的結果,在船期延誤、重新裝箱或其他變動後仍然可用。
提出出口申報前,請辦理方確認結果對這票實際貨物仍在有效期限內;若貨櫃或貨物有變動,也應依規定處理。買方自行製作的表格或供應商的口頭、通訊軟體回覆,不能取代單一窗口及海關的辦理流程。
買方可納入裝運計畫的查核項目
下單或放行貨物前,請出口方或其報關業者確認確切貨品編碼是否在範圍內,並指定申請責任方。在裝運指示中寫明責任人、提交時間、聯絡人,以及買方可取得的狀態佐證;同時把核准的貨品描述和貨櫃資訊留存在訂單檔案中。
每票適用貨品裝載前,請責任方確認已辦妥必要申報,而且結果可用於這票貨。如遇船期調整、重新裝箱或更換貨櫃,應暫停放貨,由責任方重新確認有效期限及申報狀態。本文僅為中國出口特定貨品範圍的協作清單,並非法律意見;貨品編碼及辦理細節請向主管海關或持照報關業者確認。
下一筆訂單的檢查清單
- 依實際貨品及現行海關編碼清單確認是否屬海關總署公布範圍。
- 指定單一窗口申報責任方,並約定裝貨前的提交時間。
- 確認生產經營者自檢涵蓋清潔、衛生、冷藏及密固要求。
- 確認適載檢驗結果對實際出運日期仍在21天有效期限內。
- 船期調整、重新裝箱或更換貨櫃後,裝貨及出口申報前重新查核狀態。
來源與參考日期
- GACC Announcement No. 136 of 2026 on container suitability checks for exported perishable and frozen food (government portal reproduction)來源發布日期: 2026-09-08施行日期: 2026-10-01
- Qingdao Customs 12360 Hotline interpretation of GACC Announcement No. 136來源發布日期: 2026-09-28施行日期: 202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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