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公告實際說明什麼
臺灣關務署於2026年9月21日公告,進口篇及出口篇預報貨物通關手冊的部分修正自10月1日起實施。公告新增及修正指定章節,並說明原有「進出口報單長單申報簡化作業方式」已納入手冊,因此自同日起停止適用。
這是作業手冊更新,不代表臺灣所有報關申報或文件要求都全面改變。公告請使用者參閱附件確認受影響章節。買方或供應商不要在未檢視附件及適用稅則號列前,推測新增資料欄位、許可、稅費或貨品限制。
向報關業者提供明確的轉換指示
請臺灣報關業者或貨運承攬業者指出,哪些修正章節確實影響你的進口或出口路線,並提供目前適用的申報依據。若內部清單引用舊的長單簡化方式,請標示自10月1日起停用,並改成對應的現行手冊章節。不要因為先前類似報單曾獲放行,就假設舊範本仍適用。
對於生效日前後訂艙的貨物,記錄預計申報日期、負責預報資料的一方,以及報關業者指示的版本。詢問已備妥的報單是否須依新手冊複核。將報關業者的書面回覆與公告附件放入出貨紀錄,讓採購、供應商及物流人員都使用同一受控版本。
確認範圍後再要求供應商修改文件
官方公告涵蓋進出口程序中的指定內容,並未表示每家海外供應商都要重新設計發票或裝箱單。請報關業者將要求的供應商資料對應到具體手冊章節,並說明是否適用於該貨品、申報類型及運輸方式。若要求不清楚,出貨前應索取欄位名稱與依據。
可將更新納入受控文件管理:移除過時引用、註明新清單版本及日期、指定人員檢視附件,並通知備援報關業者。這能降低不必要的重工,但不能保證貨物一定放行,也不會自動改變境外賣方義務。貨品許可、估價、原產地及查驗規定仍須分開確認。
下一筆訂單的檢查清單
- 下載9月21日公告附件,確認進出口手冊修正章節。
- 請報關業者確認各項變更是否適用你的申報類型、貨品與運輸方式。
- 自2026年10月1日起停用舊的長單簡化作業方式引用。
- 為範本及切換期間的報關指示進行版本控管。
- 將貨品許可、估價、原產地及查驗要求與本次手冊更新分開核對。
來源與參考日期
- Taiwan Customs Administration — Amendments to advance cargo declaration manuals effective 1 October來源發布日期: 2026-09-21施行日期: 202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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